择日宣判就是“政治迫害”? 来源:有理儿有面 本文作者:香港传媒人 健良 涉畏罪潜逃而偷越内地边境的“12瞒逃”案,昨日依时在深圳盐田检察院开庭审理,据报受审的10名港人当庭认罪,法庭宣布择日宣判。但一句“择日宣判”,又成为揽炒派政客、嫌犯家属炒作抹黑内地司法的焦点。笔者不是法律界人士,但必须指出一点,任何人在攻讦之前,可否先去了解一下国情?以笔者所知,“”择日宣判的例子,在香港有,在内地也早是常见的做法,大家不妨上网看看,以往内地不少择日宣判的案件,涉官员贪腐的有之、涉刑事罪案的有之,怎么今天放在“12瞒逃”身上,就叫“无期拖延”、“政治迫害”? 可有尊重过内地司法? 笔者记得,当案件在内地进入司法程序之后,一众嫌犯家属就不断配合揽炒派政客提出诸多无理要求。案件开审之前,家属就要求内地官方“直播审讯”、允许外国使领馆人员到场旁听等;现在不满“择日宣判”,又要求内地“快速判决”,其实,这些人又有无尊重过内地司法呢?请搞清楚,当12名涉案港人,涉嫌违法内地的法律、在内地被拘捕,就理应遵循内地的司法制度接受依法审理,不会因为其港人或是“外国人”身份,就享有“特权”、就要满足家属提出的任何无理要求! “身负重罪”的“小朋友”? 笔者留意到,昨天法庭作出决定后,按照揽炒派喉舌《生果报》的报道,一众家属当晚随即开记者会,其中一位嫌犯妈妈更“控诉”称,“12瞒逃”都是“小朋友”,“拖到什么时候我们先可以见到我们的孩子?”众人又公开声明宣称内地法院“秘密审讯、不公不义”,“是赤裸裸的政治迫害”云云。笔者倒想反问,他们都是“小朋友”?那么何不问问自己的孩子,之前在香港所涉何罪?如今又因何事要企图畏罪潜逃?更何况,一句“小朋友”,就可以涉嫌非法越境?笔者不客气地说句,身为家长者,当眼见自己的“小朋友”涉嫌违法,有无喝止过?知道“孩子们”企图畏罪潜逃,又有无劝阻过?如今终于想到“我要见孩子”,这真的叫爱吗? 再者,有份协助“12瞒逃”的揽炒派政客朱凯廸声称,内地当局是“希望以政治手段拖延”,又担心两名未成年被告的听证会也会“无限期押后,此做法践踏人权”等等,笔者请问,朱凯廸此番言论又有何事实根据呢?还是单凭自己“想象”就先入为主下定论?“逢中”必反必抹黑,可谓是揽炒派的一贯作风,但“12瞒逃”企图畏罪潜逃是事实,涉嫌违反内地法律是事实,若此时还要基于政治立场一味攻讦、抹黑,其实对解决事件、对12港人会有何帮助呢?或者家属是时候好好想一想,找揽炒派“求助”,最后结果会不会就是自己“被揽炒”? 原图:文汇报、“12港人关注组”Facebook 本文转自:港人讲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