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岂能先违法,揽炒何以顺民意

2020-11-5 08:48| 发布者: leehaiye| 查看: 314| 评论: 0

摘要: 警方日前拘捕并起诉包括陈志全、朱凯廸及胡志伟等至少八名前任及现任立法会议员,指控各人今年五月八日在立法会内务委员会中,涉触犯“立法会特权法”。事件突发,令反对派及揽炒派气急败坏,鸡手鸭脚,一时间不知如 ...
警方日前拘捕并起诉包括陈志全、朱凯廸及胡志伟等至少八名前任及现任立法会议员,指控各人今年五月八日在立法会内务委员会中,涉触犯“立法会特权法”。事件突发,令反对派及揽炒派气急败坏,鸡手鸭脚,一时间不知如何应对,却祭出“政治打压”老梗发声抗议。然而,警方以“特权法”拘捕议员有法可依,有理有据,何以成了反对派口中的“政治打压”?政治打压在本港已然成为反对派文过饰非的“万金油”,任何于反对派不利的事,皆可以“政治打压”为己开脱,而维护法纪和法治的机关和人士,竟成了“打压者”。如果按照这个逻辑,香港法治岂不是成了反对派口中所谓的“政治打压”的工具?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八名涉触犯“立法会特权法”的前任以及现任议员,涉嫌违法在先,警方执法在后,这本没有任何争议,而揽炒派和反对派抹黑港警,更声称受到“政治打压”,又称议员具有豁免权。而作为立法者,其法律常识竟然如此贫瘠,言论更是荒谬。其岂不知“立法会特权法”宗旨在于维持和保障立法会正常运转,保护立法会正常运转机制,而并非维护议员违法特权。何况,立法会特权法本身就是基于香港法律的基础架构之上的,与香港本身的法治精神并不相悖,倘若“立法会特权法”无法解决的问题,还应由香港既有法例来裁定。
无论揽炒派也好,建制派也罢,所有立法会议员皆是市民选举出来为民请命、维港护港、维持法纪的立法者,港人相信他们的能力、学识、风度抑或威望,才会选择投票,然而揽炒派议员对此毫无认知,本年度立法会开始以来,揽炒派议员依然肆意拉布,拖延内务委员会及18个事务委员会主席选举,更一再拉布阻碍立法会大会的进程。作为立法者和参政议政者,率先藐视香港法治,藐视香港立法机关以及会议,利用各种卑劣手段,甚至不惜涉嫌违反法律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岂是一个立法会议员应有之义?上有所好,下必甚焉。立法会议员嚣张跋扈,无视香港法治,也难怪黑暴期间,那些受到鼓吹“违法达义”蛊惑的年轻人,施暴破坏可以毫无顾忌。而其在被警方依法拘捕之后流露出的“特权思维”,更是令人不寒而栗。
特权不是违法权,更不是藐视一切法律的特权。作为立法议员首先需要遵守法律,这不仅是议员的基本要求,更是一个法治体制下公民的基本要求。因此,即便是在“特权法”荫蔽之下,即便身居高位、手拿高薪的议员,一旦涉嫌触犯刑事,亦不能获得豁免权限,警方有权执法并以这条例拘捕涉案的议员。因此,揽炒派抹黑政府滥捕与事实不符、是恶人先告状,也是揽炒派惯用的伎俩,试图转移视线。作为立法者,揽炒派议员率先不守法,更涉嫌违法,甚至鼓吹“违法达义”,如此藐视法治的政棍岂能让人信服?如此低劣的法律水准如何引领本港未来法治环境?岂能让市民相信这些揽炒派立法会议员有能力治理好香港?维护香港繁荣稳定?基于此,建制派立法会议员拟于11月3日采取行动,在立法会议事规则委员会上提出修订《内务守则》三大范畴,包括完善委员会选举主席程序,及缩短有关附属法例报告议案的辩论发言时间等,以确保议会运作不被无理拖延。
此次事件对维护立法会正常运转是一个好的契机,可以彻底打消反对派和揽炒派利用“立法会特权法”破坏法治,毁港乱港之图谋。国安法之下,反对派渐次穷途末路,而香港之未来,更不可能被绑架在反对派和揽炒派身上。唯有北上背靠大陆,发挥本港国际都市以及法治优势,才能重振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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