揽炒派的“法律界保就业计划”? 来源:有理儿有面 本文作者:香港媒体人、专栏编辑 卢展常 黑暴一年及疫情持续下,香港不少行业、打工仔被揽炒派成功揽炒;正当大家都在努力保就业、保出粮之际,笔者留意到,成立超过一年、打正旗号支援“抗争者”的“6.12人道支援基金”(下简称“基金”),最近又有“新搞作”。基金信托人之一、大律师吴霭仪今日前在报章撰文称,拟从基金中拨出约1,500万元,以推出“第二位大律师”资助计划,认为既“有助已与当事人建立互信的大律师继续支援,亦有助年轻律师累积经验”。笔者质疑,即是以“支援抗争者”为名、用市民捐款培训揽炒派律师?时势艰难下,简直称得上“善用资源”! 究竟何谓“第二位大律师”资助计划?按照吴霭仪所述,即是让已获得法援的被告,在法援委聘律师同意之下,增聘“第二位大律师”协助出庭,并由基金提供津贴。至于什么人“有资格”获聘成为“第二位大律师”,其实一样有要求:第一,其大律师年资必须为5年或以下;第二,以“在案件初期已为被告提供服务者”优先。 已经有律师 还要“请多个”? 基金款项“取之于民”,大家都知,但按照上述计划,究竟是“用之于支援抗争者”还是“用之于支援自己人”呢?这是揽炒派在法律界的“保就业”计划吗?老实说,如果笔者是一名需要“支援”的抗争者,首先就会问,如果本身已经有一名法援律师,还有必要聘请第二位论年资、论经验都更浅的律师吗?既然明知眼下经济不景,不是更应该“能省就省”吗?如果你问笔者,笔者反而觉得,基金的操作方式,倒更象是给生意“第一位律师”,再来第二轮又帮年轻律师“保就业”。 另一个问题,就是如果稍微细看吴霭仪所陈述的基金财务状况,大家不难发现,基金用钱似乎“用得好快”。如果笔者没有记错,基金在去年12月中已筹到1亿元,但到今年4月,已经用剩不足四分之一(2,400万),当时又告急、叫市民捐钱;截至今年8月31日,基金称总捐款达1.6亿元,但按照基金最新公布,存款其实只有约3,700万元,于是今次又呼吁市民“继续支持,才能应付未来支出和维持财政稳健”。笔者想问,基金对于从市民手上得来的捐钱,究竟有没有记录因何支出?当中有没有用于资助揽炒派搞其他活动? 叫市民捐钱 钱用去哪了? 看回之前账目,基金的“人道支援项目”就有例如“6月23日立法会示威区法律讲 音响开支”、“18区妈妈和理倾加油站”、“香港大专学界国际事务代表团海外游说(伦敦、日内瓦交通膳食)”等等;随便翻看截至今年5月31日的财政状况,其中“人权维护支援”已经接近400万元,“运作开支”(包括职员薪金,添置计算机电话、电话费、设计费,银行手续费等等),就高达近450万元…但这些钱,究竟具体用去哪里、做什么,似乎未有进一步详细资料。现在,对于基金又推“第二位律师”计划、又呼吁大家捐钱,笔者还是那句,捐不捐是各人自由,但最起码,对于自己的钱被用在何处,大家是不是应该问清楚明白? 来源:港人讲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