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达义” 直达监狱 来源:有理儿有面 本文作者:香港资深媒体人 梁文新 警方在黑暴行动中拘捕过万人,其中超过2,000人已被落案起诉,陆续上庭接受审讯。日前再有一宗黑暴案件有裁决,去年7月14晚沙田新城市广场爆发暴乱,警员拘捕其中三名暴.徒,包括一名17岁中五学生,虽然他年纪尚轻,但却是三人中最暴力的一个,他当日以雨伞和脚踢袭击两名警员,导致一名警员面部多处骨折。 最终三名被告承认暴乱罪,分别被法庭判囚3年4个月至4年。笔者慨叹,年轻人误信「违法达义」歪理,做出破坏社会及伤害他人的行为,「违法」过后通往的不是什么「达义」之路,而是直达监狱,失去自由和一生前途。 涉暴动罪判刑须具阻吓力 或许大家会有疑问,为何三名被告认罪后仍被重判?其实就是因为犯案情节严重,裁判官在判刑时直指,虽然当日暴动规模小,但暴力程度令人吃惊,众被告参与行为完全失控,以残暴手段伤害警员,甚至令一名警员眼部残障。 裁判官重申集会自由非绝对,法庭不可容忍示威者的暴力行为,涉及暴动罪的判刑须具阻吓作用,向其他意图破坏社会秩序的人作警示,加上三名被告非单独行事,故须承担同样刑责。大家可想而知,若非被告认罪,刑罚肯定会更重,一众黑暴分子还想以身试法吗? 暴徒完全失控疯狂袭警 去年各场暴乱中,笔者对新城市广场内暴动印象最深刻,当晚暴.徒在商场内疯狂袭击警员,投掷硬物和拳打脚踢等暴力手段都统统用齐,最终导致多名警员受伤,甚至有警员被暴徒咬断手指。 这场是完全失控、不折不扣的暴动,试问法庭又岂能轻判涉案暴.徒?眼见一个又一个黑暴分子被判囚,这都是有人鼓吹「违法达义」和「勇武抗争」种下的祸,不断煽动年轻人上街抗争,结果有少部分人参与暴力示威后,其他人有样学样跟随,最终自招恶果,落得身陷囹圄的下场。 案中两名被告分别只有17岁和24岁,前者仍然是学生,却因暴动罪成而被判囚,将会留下案底,成为终身不能磨灭的污点,就算他日刑满出狱,还有前途可言吗? 目前不少工作要需要申报有否犯罪纪录,而专业团体原则上亦不接纳有案底者注册,就业和工作晋升方面肯定会受到影响。一时冲动令自己变得一无所有,这样又值得吗? 本文转自港人讲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