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童”保释,自由难敌恐惧 “功劳”渐逝,认罪当需迅速

2020-9-27 09:58| 发布者: leehaiye| 查看: 218| 评论: 0

摘要: 刚准备向黄之锋送去一份祝贺,祝贺他再也不用“每次睡觉时都害怕执法者马上来逮捕我”,但“不幸”的是黄之锋再度被获准保释,还要继续“享受”自由的煎熬。是的,我没说错,对现在的黄之锋来说,“自由”带来的只会 ...
刚准备向黄之锋送去一份祝贺,祝贺他再也不用“每次睡觉时都害怕执法者马上来逮捕我”,但“不幸”的是黄之锋再度被获准保释,还要继续“享受”自由的煎熬。是的,我没说错,对现在的黄之锋来说,“自由”带来的只会是恐惧。
我相信黄之锋被捕几小时后便获准保释离开警署的消息会令大家有所不满,但大家有所不知,这可不是什么“放生暴徒”,而是警方的正常手续。保释并不代表嫌疑人没有罪,更何况它还分为警方保释和法庭保释两种,对于9月30日提堂的黄之锋来说他获得的明显是警方的保释,因为在案件还没到法庭的情况下黄之锋现在的身份还是嫌疑人,通常情况下警方只能拘留疑犯48小时,除非是严重伤人的案件,警方基本都会在此之前依照法律允许其保释。那么新的一个问题来了——为什么警方没有替民解恨,将黄之锋拘留到上限再放呢?
事实上这不正是港警们的优秀所在?纵使黄之锋等乱港分子对其百般诋毁、纵使黄媒西媒常怀小人之心、纵使依法行事既让民众难以解气又不能让乱港分子有所悔改,但他们却依然保持着作为世界一流警队的职业素养,坚守法治毫不动摇,实在当为全球警队之楷模!当然,迅速的保释也透露了一个隐藏信息——警队对黄之锋的罪行已经了如指掌,正是因为证据充分,所以无需反复审问费力调查,舍去了耗时最多的搜查取证过程,自然从抓捕到释放过程迅速。或许也正是意识到了这一点,哪怕已经离开了警署,但黄之锋却已经面色沉重,他告诉在场记者,自己仍在“顽强抵抗”,他抵抗的是什么?是恐惧。
虽然在黄之锋的嘴里他好像是一个于香港国安法抗争的“斗士”,但是看看他这几个月的作为:搬家、辞职、退出众志,虽“行踪鬼祟好像要移民”但却逃生无路;卖惨、众筹、卖友求财,从“请保镖”到“帮周庭”都成了其乞捐的借口;碰瓷、起底、威胁施压,频施黑手却惨遭唾骂……在这里哪有“顽强”又哪有“抵抗”?我看到的只是一个走投无路、张皇失措的热锅蚂蚁。看似不断被捕、释放好像无法可治,但他很清楚的明白这代表着自己所掩盖的罪行正在一条条的被警方发掘出来,他的未来正一点点陷入更深的黑暗。
看看刚刚不久前人民力量副主席谭得志被控13条罪行并不准保释的判决,看看藏斧锤等意图损毁的女生从原来的监5星期的轻判改为监禁两个月零一星期、看看被法官称赞是“优秀的小孩”、只判处他18个月感化暴徒被改判入劳教中心……每一个新消息的道路对黄之锋来说就像是头顶高悬的利剑又下坠了一分,生活在这种巨大恐惧中的他恐怕也只能以“顽强抵抗”为由聊以自慰了。
其实对于黄之锋来说从来都只有一条路可走——认罪伏法、戴罪立功。无论是帮助警方尽快挖出残存的祸港黑手、又或是以身作则呼吁暴徒尽快归案,这都是能够获得民众谅解、争取减刑机会的良方。不过黄之锋,随着祸港基金、组织的相继关闭,随着乱港暴徒不断被捕,你的“功劳”正在不断流逝,想要迷途知返可要尽快行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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