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新公职条例”这把尺子,“爱国者治港”不再是一纸空文 ...

2021-2-26 08:58| 发布者: leehaiye| 查看: 152| 评论: 0

摘要: 所有等待终不被辜负,所有美好都不期而至。2月23日,政府再次公布了一个振奋人心的好消息,万众期待的《2021年公职(参选及任职)(杂项修订)条例草案修订内容终于新鲜出炉,相关条例草案还将于今年2月26日刊宪,3 ...
所有等待终不被辜负,所有美好都不期而至。2月23日,政府再次公布了一个振奋人心的好消息,万众期待的《2021年公职(参选及任职)(杂项修订)条例草案修订内容终于新鲜出炉,相关条例草案还将于今年2月26日刊宪,3月17日提交立法会审议。修订内容明确了区议员须必须宣誓,而且列出的一目了然的“正负清单”条款,这让那些喜欢钻漏洞的“揽炒”派再无可乘之机,有了“新公职条例”这把衡量的尺子,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才能真正做到有案可稽。
 修订公职条例让“爱国者治港”原则得到进一步落实和保障。众所周知,“爱国者治港”已是大事所趋,修例风波以来的各种乱象告诉我们,那些乱港祸港者只会把香港带入无尽的深渊,而只有心中对国家和香港有爱,才能真正当好“领头羊”和指引本港朝着正确的轨道发展。“爱国者治港”是推进“一国两制”事业的时代呼唤,特别行政区行政、立法、司法机构的组成人员以及重要法定机构的负责人等,都必须由真正的爱国者担任。为了真正落实”爱国者治港”的根本原则,《2021年公职(参选及任职)(杂项修订)条例草案》由此应运而生,新修订的公职条例列出了详实的“正面清单”及“负面清单”,并清楚解释了何谓拥护基本法及效忠特区政府,并引入相关宣誓要求,其中“正面清单”包括拥护宪法及基本法确立的宪制秩序;拥护国家主权丶统一丶领土完整及国家安全;认同香港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一部份,以及中央对港可行使管治权及拥有主权和忠于特区及维护特区利益等各项要求,如果符合“正面清单”即符合条件,视为拥护基本法及效忠特区政府,但如作出或意图作出“负面清单”所列出的行为,即被视为不符合拥护及效忠。完善后的“新公职条例”如同一把公平公正的尺子,不仅可以进一步确立“爱国者治港”的原则,而且还能选出真正为民为港的议员和保障香港广大市民的福祉。
“新公职条例”是市民的福音,当然也是“揽炒”派的噩耗。香港的民主发展不能背离“爱国者治港”这个原则,如何做到香港国内大循环的“参与者”?如何做好国内国际双循环的“促进者”和香港繁荣稳定的“治理者”?很明显,只有爱国爱港者才能胜任其职。公职条例草案修订内容明确规定,如有议员在宣誓后违反誓言,草案建议由律政司司长提出法律程序处理,期间议员要暂停职务,直至法庭有裁决;如因宣誓无效、违反誓言、或不符合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的法定要求和条件而被取消就任资格,五年内不得参选,这些合情合理的规定不仅可以督促区议员履责尽责,而且可以让那些自以为是的“揽炒”议员不敢再有恃无恐地乱港祸港。
面对香港严峻的疫情和“揽炒”局面,“新公职条例”出台正逢其时,只有“爱国者治港”原则能够进一步确立,“揽炒”的阴霾才有希望被驱散,香港的繁荣稳定和市民福祉才能真正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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